农药安全间隔期
农药安全间隔期是作物采收距最后一次施药的间隔天数,也就是说施用一定剂量的农药后必须等待多少天才能采收。安全间隔期是控制和降低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一项关键措施。一般来讲,易降解的农药安全间隔期就短,不易降解的农药安全间隔期就长一些。同时,同一种农药在不同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也不一样,如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在蕃茄上则为7天。目前,我国多数农药已有相应的安全间隔期,并在农药标签上进行了标注。
农药残留
农药残留是农药使用后残存于物体、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微量农药及其有毒代谢物的总称。农药残留是使用农药后的必然现象,只是残留的时间长有短,残留的量有多有少,但残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就可以放心地消费。
农药残留超标
一般情况下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剂量、施用方法和时间、使用次数施用后,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是不会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如果不按照规定使用农药,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就可能会超标。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人、畜食用后可能会危害健康。近年来,农药残留超标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
农药安全使用制度
农药安全使用制度是为了保证农药使用的安全,保障人、畜健康,保护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合。在我国,根据《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农药按照高毒、中等毒、低毒分类管理。已有“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的品种按标准执行。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不准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与人畜皮肤病。禁止用农药毒鱼、虾、蛙和有益的鸟兽。农药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凭证购买。农药的品名、有效成分含量、出厂日期、使用说明等鉴别不清和质量失效的农药不准使用。运输农药时发现有渗漏、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农药进出仓库应建立登记手续,不得随意存取。在使用过程中,配药人员要带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称取药液或药粉,严禁用手搅拌;配药和拌种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专人看管,严防农药或毒种散失或被人、畜家禽误食。使用过高毒农药的地方应竖立标志,在一定时间内禁止放牧、割草,挖野菜等。
宜良县植保植检站
2013年05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