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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农业局对农药监管出新招
发布时间:2017-09-1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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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科学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农药使用的指导服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今年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新条例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同时对农药安全有效使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农药经营者门槛更高。如:明确生产经营者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强化农药使用者的义务,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不得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遵守安全间隔期的要求;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不得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完善农药使用记录制度主体: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容:使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期限:保存2年以上。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回收主体: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等”。

为切实做好农药经营管理,提高农药经营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稳步提升。晋宁区农业局针对晋宁区具有执法权的管理人员少,经营户多,难予监管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晋宁区农药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行业管理为主的原则,以晋宁区农业局为主体建立一级网格;以各乡(镇、街道)农科站为主体建立二级网格;以各村委会、村小组为主体建立三级网格,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农药安全监管网络,把网格化管理涵盖到每个点、每户经营店、每位农户。

2017年9月13日上午召开由各乡镇分管农业副乡镇长、农科站站长及区农业局相关科室、站所参加三季度农药监管分析会议。会上首先由各乡镇汇报三季度农药安全检查、网格化管理情况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农推中心将全区1-8月农药监管和各乡镇监管完成情况作了通报和分析。

区、乡(镇)、村三级联动,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作为、加强监管、信息共享,提出采用手机上“中国农药信息网”初步查询农药真假、由区农业局下发文件聘请乡镇农药监管员以解决执法权问题等,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自己应有的力量。